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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
乙方:
甲方是以大学生就业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校级社团组织,以关注就业,创造人生为宗旨,服务大学生就业,通过内部交流与外部沟通,做好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。协会组织会员进行研讨、调查、讲座等活动,探讨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、创业的各种前瞻性话题。协会为推动学校和学生,企业和人才,用人单位和育人单位间的交流,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好的人才资源。
甲、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,共同合作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后达成赞助协议。
一.甲方义务:
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形式,包括:
A、横幅冠名 B、海报宣传
C、宣传单的宣传 D、招聘会场布置中适当的宣传
以使乙方在毕业生招聘中拥有更多的优势,择到更优的人才。
二.乙方义务:
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,同时赞助甲方宣传、活动的必要费用,共计人民币 元正。
三.违约:
如单方面没有履行必要的义务,从而导致另一方蒙受不必要的损失,需通过相关途径向对方作出赔偿和道歉。
注:四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方一份,乙方一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甲方: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
乙方:
签字盖章: 签字盖章: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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